洪荒的天已经变了。
巫妖大战的硝烟还没散尽,天地间那股无形的气运之轮就开始转动。
人族,那个曾经被妖族视为血食、被巫族视为弱小的种族。
成了新的天地主角。
气运加身不是说说而已。
人族各部落的人口开始暴涨。
以前一对夫妇养三个孩子都费劲,现在一生就是五六个,个个健康壮实。
技术也在迭代,粮食产量翻了十倍。
人口增长的速度更快了。
缁衣氏也没闲着。
她带着一群心灵手巧的女子,把纺织术发扬光大。
一件普通的灵蚕丝袍,能挡住天仙一击。
人族修士们穿上这种袍子,猎妖的时候胆子都大了一圈。
地盘在扩张。
以前妖族势大,人族只能龟缩在一起,靠着农教的庇护苟延残喘。
现在巫妖两败俱伤,妖族死的死、逃的逃、躲的躲,人族趁机往外冲。
东胜神洲最先被人族盯上。
这块陆地是苏渺亲手凝聚的,形如半月,有山有水有平地,环境好得没话说,就是灵气稀薄到可怜。
稀薄到什么程度呢?
一个普通修士在里面待上三年,灵力就耗得差不多了,得出来补充。
但人族偏偏看中了这个地方。
燧人氏站在东胜神洲的海岸线上,身后跟着上百个人族修士,个个气息浑厚,至少金仙之上的修为。
海风从东边吹过来,带着咸腥味。
“就这里了。”燧人氏说。
他身后一个年轻修士探头看了看,皱起眉头,语气里带着担忧。
“族长,这地方灵气太稀了。
修士在这里待久了,修为不进反退,普通人怎么活?”
“普通人不需要灵气,他们需要的是安全,所以这片大陆才适合。”
年轻修士愣了一下,然后反应过来。
修士待不住,但凡人待得住。
凡人不需要灵气,只需要土地、水源、食物。
“可咱们的人,也不全是凡人。”
另一个人插话。
“那些能修炼的年轻人,总不能让他们也窝在这里。”
“他们去别处,这座大陆,留给凡人。
能修炼的,去其他三洲,去泰山,去农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