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放屁!”
方强一巴掌重重拍在案几上,震得酒碗叮当作响。
他挺起胸膛,满脸傲然。
“什么叫狗屎运?这叫慧眼识珠!肯定是上头的大老爷,看中了我方强的勇武,知道老子是把开了刃的好刀,这才点名要老子!”
钱保听得直翻白眼,把手里的羊骨头往地上一砸,扯着嗓子吼了回去。
“操他娘的,老子比你差哪了?论砍鞑子的脑瓜,论带头冲阵,老子哪回怂过?凭什么调你去登州吃香喝辣,留老子在这朔方城天天吃沙子!”
方强嘿嘿一笑,走上前,重重拍了拍钱保的肩膀,一副过来人的口吻。
“老钱,认命吧。上头要的,是敢把脑袋掖裤腰上换命的狠茬子!你就安心在这守着边墙,等老子在登州立下盖世奇功,回来请你喝花酒!”
钱保气得牙根发痒,却也说不出话来。
军令如山。
他冷哼一声,目光越过方强,落向大帐角落。
那里,立着一道黑影,站得如一杆铁枪的汉子。
他穿着一身玄色鸳鸯战袄,半张脸隐在头盔的阴影里,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死气。
最骇人的,是他的左手。
那里没有手掌。
取而代之的,是一个直接套在手腕上的精铁钩子。
那铁钩打造得极不规则,前端弯曲如狼牙,边缘甚至带着倒刺,上面凝结着一层厚厚的、早已洗不掉的暗红色血垢,无声地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气。
他是方强的亲卫百户,曹大瞒。(还能记得这两个配角吗)
方强笑着说:“这两天请弟兄们喝酒,不醉不归!”
方强转过身,看着角落里的曹大瞒,脸上的狂傲收敛了些,神色复杂。
谁能想到,这个被许平安亲手剁了左手,像条死狗一样被扔去马厩喂马的废物,如今,竟成了整个朔方左卫最让人胆寒的杀胚。
方强记得很清楚。
曹大瞒刚去马厩那会儿,就是条人人都能踩一脚的狗。
一个管不住裤裆的残废,在崇尚武力的边军里,地位连军犬都不如。
大家叫他“一只手”、“独臂柴”,最脏最累的活都是他的,连馊了的残羹冷炙都要靠抢。
他从不反抗,像一具没了魂的行尸走肉,每天机械地铡草、喂马、铲马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