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长给红豆他们的地是村东头离水边比较近的一片地,按理来说,离水边近的地方,更适合来做农田。
可这片水域水流平缓,比较适合网鱼,有很长一段时间里面,这附近都有不少村民失了地的村民,不愿意去给人做佃户,于是只能靠捕鱼谋生。
一来二去的,这块地总被踩踏,地都被踩实了,一大片地方连野草都不爱长。
原本想着好赖是离水源近的,当成口分田分给村子里儿子多,且干活都卖力气的人家,兴许过几年,还能慢慢把这块地给开垦出来。
可眼下这块地可以有别的用处,倒也不是不行。
李玉秀带着红豆三个人去看了那一片地,红豆三个人都觉得这块地方正合适,于是就让李玉秀代表他们几个,和村里签订了契书。
选好了地方,麦子和小稻两个人就开始规划空间,想着出个大概的图纸,回头布坊就照着这个图纸来盖。
红豆看着他们两个人的规划,突然说道:“你们给我留出来几间屋子来养蚕宝宝呗,麻和葛到底利润有限,价格也不会太高,我们要想挣钱,还是得做丝绸。”
小稻原本也有这种打算,于是直接提出了顾虑:“我也想过做绸缎,但是这桑树好说,大不了去山上找,只要有耐心,总能找到,可是这蚕要怎么办?”
“我们办不到,有人可以办到啊,丝绸现在是存在的,那就说明蚕肯定是有人养的,我们不知道去哪里买,可夏县令身为父母官,肯定清楚啊。”
麦子其实也有这个打算,于是也问到:“夏县令会帮我们吗?”
红豆见他们两个人好像都觉得她的提议不靠谱,于是解释道:“他没有理由不帮啊,劝课农桑本就是父母官的职责所在。
并且你们不是看过《周律》吗,上面规定每丁每年缴纳绢或绫二丈,棉三两,不产棉的区域可缴纳布二点五丈,麻三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