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初三,蕙兰雅集在城西别苑重开。秋菊正盛,廊下长案铺了素绢,笔墨纸砚齐备,几盏清茶在炉上温着,茶香与菊香融在一处。
沈静姝坐在主位,看女儿萧令仪从容待客。今日来的多是京中官宦家的年轻女子,也有几位在女子学堂任教的女夫子。令仪今日穿了身月白襦裙,外罩浅青半臂,发间簪一支白玉兰花簪,言谈间已有几分当年沈静姝主持雅集的气度。
“今日雅集,想与诸位探讨一件新事。”萧令仪引众人至廊下,“母后说,女子教育不该止于诗书女红,更应关注世情实务。故今日请了翰林院修撰颜述之颜大人,为咱们讲讲律法与女子权益。”
话音落,一位身着青色儒袍的年轻男子从月洞门外走来。他约莫二十出头,身形清瘦,面容端肃,向沈静姝和萧令仪行礼时姿态恭谨却不卑微。
“臣颜述之,见过皇后娘娘、公主殿下,见过诸位姑娘。”
在座女子中泛起低语。翰林院修撰来女子雅集讲学,这是头一遭。几位年长的女夫子交换了眼色,既惊讶又隐隐期待。
颜述之在案前坐下,展开一卷书稿。他没有直接开讲,而是先问了在座女子一个问题:“诸位可知,我朝律法中,女子在何种情况下可独立置产?”
廊下一时寂静。沈静姝端起茶盏,不动声色地观察着。萧令仪则微微倾身,显出专注神情。
一位胆大的女夫子迟疑开口:“若是……守寡无子?”
“对,也不全对。”颜述之温声道,“按《景律·户婚篇》,女子独立置产有五况:一为夫亡无子,二为父母俱亡无兄弟,三为和离归宗,四为夫家犯事籍没而己身无涉,五为……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在座女子:“五为凭己力所置,经官府验明,可立女户。”
最后一条让在座不少女子睁大了眼睛。萧令仪忍不住问:“颜大人,这‘凭己力所置’如何界定?”
“这正是臣今日想讲的。”颜述之取出一份案卷抄录,“去年江宁府有一案:寡妇王氏以刺绣为生,积攒银钱置田三亩。夫家族人欲夺其田,告至官府。县令依此条,判田归王氏,并为其立女户。”
他放下案卷,目光诚恳:“律法条文是死的,但如何理解、如何运用,却关乎生民福祉。女子若能知法,便可护己权益;若能懂法,更可参与推动律法完善。”
沈静姝听着,心中暗赞。这年轻人不空谈法理,而是用实例切入,更难得的是眼中有关切而非说教。
接下来半个时辰,颜述之娓娓道来。他讲女子继承权在历代律法的变迁,讲本朝对女子财产权的保护与局限,讲女子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每讲一处,必辅以实例,语言浅近,条理清晰。
讲到某处,他忽然停下:“臣说这些,并非鼓动女子与家族对立。恰相反,知法懂法,是为了在遵礼守法的前提下,争取应有权益。如同社学教孩童识字,不是要他们违背父母,而是让他们能更好地持家立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