摸锁时,他指尖贴在锁芯上,能清晰捕捉每一颗弹子的跳动,力道稳得像按在教堂的钟摆上——不偏不倚,分秒不差。
从老式铜挂锁到银行级别的防盗锁,他开过的锁比吃过的饭还多,江湖上都说“没有老鬼开不了的门”,可只有他自己知道,真正锁住他的,是三条刻在骨子里的规矩。
不偷穷人的,是因为他从小就吃过苦,见过寒冬里光着脚的孩子,家里米缸空得能当镜子;
不偷家里有病人的,是因为他印象里的母亲,总是一个人面对着满桌的药单,趴在桌子上哭;
不偷家里有军人的,是因为他爹就是老兵,临终前还攥着褪色的军功章,说“军人护家,咱不能坏了规矩”。
除此之外,他还有个不成文的底线:无论屋里有多少横财,拿够就走,绝不赶尽杀绝。
这是他的盗亦有道,也是漂泊半生唯一的念想——攒够钱,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,开家小铺子,安稳度完下半辈子。
遇见那个开奥迪的女人时,老鬼正在小区外的树荫下假装修鞋。女人从车上下来,穿一身剪裁得体的香奈儿套装,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她长得极美,眉眼间带着一种生人勿近的冷艳,手腕上的百达翡丽在阳光下晃得人眼晕。老鬼眯起眼,看着那辆红色奥迪,心里盘算了起来。
接下来的半个月,老鬼成了小区里最不起眼的存在。他有时扮成遛狗的老人,有时背着工具箱假装水电工,每天雷打不动地守在角落,把女人的作息摸得一清二楚。
她独居,生活规律,唯独每周三晚上九点,一定会准时出门,直到午夜才回来。老鬼摸了摸口袋里的细铁丝,知道时机到了。
周三夜里,九点十五分,女人的车消失在小区门口。老鬼像一道影子,贴着围墙溜到单元楼下。
女人家的门锁在老鬼眼里,不过是玩具。他掏出铁丝,指尖轻抵锁芯,耳朵里传来弹子轻微的碰撞声。几秒后,“咔哒”一声轻响,锁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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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里一片漆黑,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,混合着高级木材的气息。老鬼打开手电筒,光线扫过之处,皆是奢华——意大利真皮沙发,墙上挂着不知名的油画,客厅中央的水晶灯折射出细碎的光。
他没有停留,凭着二十年的经验,他知道有钱人总爱把秘密藏在哪些地方。
很快他就在衣帽间找到了藏在衣柜里面的暗室。
那一刻,老鬼的呼吸都停了。
一沓沓崭新的人民币,码得整整齐齐,从地面一直砌到天花板,形成了四面厚厚的“钱墙”。
老鬼伸出手,指尖划过钞票的纹路,纸张的挺括感透过指尖传遍全身。他这辈子见过最多的钱,也不过是几十万,可眼前这一屋子,粗略一算,至少上千万。
他站在钱墙中间,愣了足足十分钟,心里的贪婪像野草般疯长,可那三条规矩和心底的底线却像缰绳,死死拉住了他。他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,只抽了最上面的八十万——这是他早就盘算好的数,开一家小店,不多不少,刚好够。
至于为什么不拿更多,或许是帆布包实在装不下,或许是那点可笑的盗亦有道还在作祟,他只知道,够了就好。
他把钱仔细裹好,塞进包里,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出了屋子。没有碰桌上的珠宝,没有动床头柜里的名表,甚至没留下一丝指纹。
关上门的那一刻,老鬼回头看了一眼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这辈子,再也不做这行了。
三个月后,风头过了,老鬼在夜市摊遇见了一个刚二十岁的姑娘,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,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,笑得眉眼弯弯。
她的眼睛亮得像浸了蜜的星辰,笑起来脸颊上会浮现两个浅浅的梨涡,说话的声音软乎乎的,像羽毛轻轻搔在人心上。
老鬼那年三十六岁,半辈子漂泊,见惯了人心险恶,从未相信过什么狗屁爱情,可在看见那个女孩的那一刻,他感觉自己那颗早已麻木的心,突然跳得飞快。
他沦陷了。